根据全市科学跨越发展考核部门责任分工,市统计局牵头负责部门统计工作考评。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市统计局于近日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市直部门统计工作考评细则》。
《细则》主要从统计基础工作、部门资料报送、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法规执行等方面对全市40家部门统计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考评结果直接纳入市直机关跨越发展目标考核,对于夯实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部门统计水平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