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89896/2017-00060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
文 号 | 淮统〔2017〕49号 | 公开日期 | 2017-06-23 | ||
文 号 | 淮统〔2017〕49号 | 公开日期 | 2017-06-23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 ||||
时效说明 |
各处室、普查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将局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1.淮安市统计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淮安市统计局政务舆情管理办法
3.淮安市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附件1:
淮安市统计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政务公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解放思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以公开促落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将公开透明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确保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推进公开事项的清单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规范行为,促进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以公开促服务。适应公众的期待和需求,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
以公开促廉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通过事前了解、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等多种手段规制行政权力,促进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统计政务公开透明程度达到新的水平,政务活动更为开放,公众参与和监督显著增强,统计工作的效率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通过努力基本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六化”(制度化、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在线化、责任化)目标
二、突出“五公开”重点任务
(一)推进决策公开。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执行公开。对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明确的公开重点,细化落实方案,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到位。做好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和回复内容公开。
(三)推进管理公开。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基础上,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并实施清单动态调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四)推进服务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清理规范本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事项,主动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信息。
(五)推进结果公开。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的公开,及时反映全市经济运行走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提交地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本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每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把握好公开的力度和节奏,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照“五公开”要求,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办。
四、创新政务公开方法举措
(一)改进政务公开方式。
适应信息技术革命催生的社会舆论生态和政府行政环境的深刻变化,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手段,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每年选取2-3个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做好“五公开”以及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工作,逐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程化、在线化试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探索解决政务公开中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
创新公开方式,善于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手段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务信息,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打造新型公开平台,把移动互联网作为助力政务公开的重要媒介,扩大信息传播,加强即时互动,开展在线办理和意见反馈,增强用户体验。
(二)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把握互联网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积极运用政务公开资源和手段,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水平。局领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在线访谈活动。
强化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本部门起草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做好解读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强化舆情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按程序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重点围绕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强化政务公开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是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传播渠道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步调一致。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汇报。
(二)加强考核监督。
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从2017年起,权重不低于4%。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专项督查,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不少于1次。强化激励和问责,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处室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要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新任职公务员的培训,增强党员干部政务公开意识。
(三)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
把加强对政务公开制度设计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社会评议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紧密协作,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对涉及其他地方、部门的政府信息,应当与有关单位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制度。建立政府年度政务公开信息报告制度,于每年3月31日前,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部门年度报告。健全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每年2月1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2:
淮安市统计局政务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统计政务舆情工作,增强政府统计公信力,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包括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总结等工作。
第三条 市统计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科学有效、双向互动原则。
第二章 巡查监测
第四条 建立“淮安统计舆情”监测机制,安排专人实时对主要门户网站、各级统计局门户网站、活跃论坛、微博、新闻讨论板块及传统广播电视纸媒等进行日常监测,特别要做好突发舆情监测,全面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及时捕捉涉及统计工作的舆情言论。
第五条 舆情监测人员以政务舆情日志形式,认真收集整理和记录每日舆情动态,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反馈”的全方位舆情监测体系。
第三章 分析研判
第六条 根据收集舆情内容、影响范围、公众关注度、社会反响程度、媒体介入度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发展趋向,即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分等级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
第七条 对敏感统计政务舆情,应迅速组织局负责宣传、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等部门及舆情涉及相关方面协调会商,分析判断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提出预判处置意见,并按程序报审。对重大敏感统计政务舆情,按照“归口报送”原则,及时向对口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第四章 应对处置
第八条 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确认事实、积极回应、主动引导”的原则,规范舆情办理工作流程。
第九条 舆情出现后,及时组织核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立即启动舆情处置程序,对经核查属于不客观真实的负面政务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积极引导舆论,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属于真实情况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并通报办理处置情况。
第十条 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灵敏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构建起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章 公开回应
第十一条 加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力度,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和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正确引导作用。
积极利用淮安统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展政务信息发布和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第十二条 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全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等形式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确保舆情平稳。
第六章 总结评估
第十三条 定期根据舆情发生、传播、处置情况及其他区域、其他单位舆情处置的成功做法,梳理总结和借鉴,把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转化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实际举措。
第七章 工作保障
第十四条 应加强政务舆情管理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统计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局政务公开办具体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按照局政务公开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形成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加大相关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舆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舆情工作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和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加强信息发布。优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特别是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结果、重要统计成果、重要决策部署、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和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了解。强化新媒体信息公开功能,优先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重要作用,正面回应,积极引导,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3:
淮安市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淮安市统计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淮安市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淮办发〔2017〕21号)、《淮安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淮政办发〔2017〕57号)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市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强化责任落实,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统计服务。
一、加强主动公开力度
加大统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制发性文件的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
二、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
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确保一般性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公开透明。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及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并细化文字说明。
三、及时公开统计数据
按时发布《淮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淮安统计年鉴2017》,及时更新“热点数据”、“数据淮安”,做好常规统计数据发布。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做好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的解读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方法制度,及时公布数据修订和口径调整等变动情况。
四、认真做好分析研究
通过“统计分析”等栏目,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和全年经济运行、行业特点情况的分析与解读,按月、按季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深度挖掘统计资料,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及时开展预警预测,满足不同层次社会需求。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做好针对性回应工作。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采取发布新闻通稿、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释疑解惑、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
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落实依申请办理工作制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提高答复工作质量。
七、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维护更新栏目内容,提高发布质量。不断完善数据发布库的功能和内容,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畅通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渠道,积极解疑释惑。发挥好公众咨询电话功能,提升电话咨询服务能力。加强对“公众参与”、“投诉建议”栏目信息的安全保护,及时作出回复。
八、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维护官方微博,搭建沟通平台,建立互动机制,倾听民声、问计于民。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加强培训。加强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附件4:
淮安市统计局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处室、普查中心: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调整后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姜耀武
副组长:杨志刚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成员:曹强、孙永军、杨益浪、费江、张建华、张建国、张燕武。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
2、负责日常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3、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统筹做好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政务微博微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