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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896/2025-00010 发布机构 淮安市统计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3-20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3-20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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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创新实干、笃定前行,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服务能级、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贯彻落实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提升统计服务效能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统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1.坚定政治站位,提高法治思想水平。今年以来,市统计局着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组织专题学习。10月,市委八届128次常委会、市政府九届35次常务会分别集中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主要精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在市、县(区)委党校向各级干部开展统计普法宣讲8场次。加强系统内统计普法教育,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定期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会等学法活动。

2.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文件、规定,以全市统计中心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工作机制。局党组会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细化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先后制定出台《2024年统计监督计划》《2024年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淮安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统筹全市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二)依法履职尽责,各项统计法治工作扎实开展

3.改进检查模式,执法监督规范有序。有序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推动“双随机”抽查从“有形全覆盖”走向“有效全覆盖”。联合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执法检查组,于5月、8月分别对淮安区32家、淮阴区28家企业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实地查看相关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对存在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问题的6家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及时做好相关问题企业的问题整改、普法宣传等工作。根据计划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市统计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等部门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市统计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3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开展重点企业执法检查。根据省执法监督局移交函要求,9月对淮阴区王家营街道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在检查组人员选配、企业名录选取、检查方式方法等方面做到规范化、高效化,根据检查组核查的数据情况及时形成检查报告,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统计局。

4.夯实法治基础,强化统计履职保障。年初制定《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确立全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知》,为全市统计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水平做好指引。以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为契机,举办全市统计执法证资格报考人员专题培训会,组织全市39人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8人顺利通过考试,进一步壮大执法队伍。举办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业务培训班,持续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档升级,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质增效。扎实组织开展统计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执法案卷规范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积极参加上级执法活动,全年推荐3批次6人次参加国家局和省局执法检查工作。

(三)落实普法责任,营造依法统计良好生态环境

5.全方位多层级,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党委政府引领性学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率先垂范,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新修改《统计法》、党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和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并对各级党委(党组)以及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提出要求、严明纪律,予以警示。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持续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关于“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的要求,将《统计法》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年内各级党校安排统计法律法规课程8次,其中:市级党校1次,县级党校共7次,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普法对象广泛性学习。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和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时机,向普法对象广泛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表署名文章和“统计进高校”宣讲活动等多种方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6.靶向发力,针对性开展普法和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市、县(区)、镇(街道)三级联动,在开展“五经普”工作中,坚持“普”“法”同行,做好普法宣传后半篇文章;编印统计普法读本(合订版)1000本,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读本2000本,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普法读本1000本,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普法读本10000本,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资料及《统计法》各1000本,分别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级机关部门、社会公众等各个受众群体发放。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的依法统计意识,增进了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统计、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培养自觉遵守统计法意识的务实举措。

(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统计诚信建设导向作用

7.着眼监督协同,探索实施联合惩戒。稳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协同。积极参加全市“纪巡审财统”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为体系制度制定建言献策。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监督体系试点工作,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细则,将统计监督纳入全市“五类监督”主体,形成贯通协调、协作配合的监督新格局。联合市审计局出台《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办法》。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向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单位依法统计方面线索问题,选员参加多轮次巡察工作。依据制定的《淮安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制度(试行)》,持续加强统计行政执法与纪检机关、监察机关、任免机关、司法部门工作衔接;联合开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惩戒工作。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企业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被依法依规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时进行公示,依据《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要求,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加快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8.注重信用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市信用办有关市级部门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工作要求,对照指标体系,按照时间节点,及时认真报送监测指标数据和材料,严格执行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和“双公示”工作规定,对予以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时归集公示处理结果;指导帮助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认真实施信用修复告知要求,做好失信行为认定、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积极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前完成信用修复;运用统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列入市级以上统计信用“红名单”的企业,通过统计公众号开展宣传,并推送到信用中国网站实施联合激励,对发现存在数据异常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重点监督;加强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在用好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平台的同时,按照市信用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求,认真运用各工作平台,并不断优化统计政务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信用审查、结果反馈、案例公示等功能;开展依法统计信用承诺活动,组织各县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市局各处室负责同志签署依法诚信统计承诺书,启用统计信用承诺线上系统,常态化开展新增“四上”企业统计信用承诺签署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学法不够深入全面。个别工作人员学法不深不广,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掌握不深不透,法治意识仍需加强。二是普法方式仍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在融入基层和群众方面的创新措施仍不足,普法宣传覆盖面窄,形式单一,一些基层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对基本的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三是执法工作有待加强。个别地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一些执法人员缺乏统计执法经验,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同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培训机制不完善。缺乏系统的法治培训,执法人员能力提升有限。三是激励机制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难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统计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局主要领导对统计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法治各项工作,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全员参与。成立市统计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在党组领导下有序推进。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落实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规划。年初制定了《2024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2024年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印发了《2024年淮安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工作方案》,将统计普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确保统计普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深化法治意识,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对涉及统计改革及人、财、物等重大决策事项,始终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坚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市统计局认真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效。2025年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一)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的再学习、再深入、再落实,自觉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各项要求在淮安落地落实。

(二)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执行“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计划,继续以新修改《统计法》为重点,积极探索统计普法宣传新方法、新形式,结合“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宣传节点,创新普法服务形式,积极拓展漫画、音视频等更多线上法治宣传模式,全方位多层面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严格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继续探索执法工作改革,严格规范抓好常规执法检查;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监督检查的协同配合,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持续推进统计信用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产品,在统计失信企业认定等体制机制建设上走快一步、走深一点,力争为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作出积极有益探索。进一步把统计信用工作融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效应,助力统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