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89896/2024-00005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统计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2-06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2-06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淮安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淮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淮安市2023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党内法规。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纵深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4月下旬,市委八届七十四次常委会、市政府九届15次常务会分别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姜耀武同志在党校为全体履新干部进行统计法治宣讲授课。加强系统内统计普法学习,定期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会等学法活动。
2.高标准谋划全年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文件、规定,以全市统计中心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不断完善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工作机制。局党组会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细化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好岗位责任制。先后制定出台《2023年统计监督计划》《2023年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淮安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统筹全市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二)依法履职尽责,促进统计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3.服务发展履行法定监测职能。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开展经济运行监测预警,落实全市“4+4+12”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机制,对主要统计指标实施常态化、全过程动态监测,进一步增强经济运行监测时效性、精准性;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职能,开展省考指标“月度监测、季度评估”,推动各县区、各部门数据采集、分析流程规范高效运作;抓好重点领域统计调查,组织农业、工业、服务业、投资、贸易、社科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开展“大个体”统计联网直报试点,推动实施流程再造;探索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围绕国家和省相关规划文件,牵头开展《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反馈,《淮安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4.严格规范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市统计局根据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于6月联合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执法检查组,对金湖县、盱眙县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检查53户企业,对发现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分别予以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对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处理。首次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对淮阴区6户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对洪泽区5户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统计局。
5.落实保障夯实依法统计基础。年初制定《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确立全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印发《全市2023年“统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夯实基础为根本,更大力度提升双基建设质量。持续激发基层开拓创新,点面结合,推出统计规范化建设创新项目。围绕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经普专题培训和统计法治培训等内容,举办“攀高比强勇争先 我的业务我来讲”系列活动,助推全市统计系统能力素质大提升。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及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各县区进行工作再部署、再动员,推动各地对打造出的有地方特色的基层基础建设创新项目进行提档升级。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6.多措并举积极开展送法服务。送法进企业,向淮阴区中天钢铁集团、洪泽区江苏悦丰晶瓷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宣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他们掌握好法律武器,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利。送法进党校,为全体履新干部进行统计法治宣讲授课,为履新干部普及统计及统计法律相关知识。送法进机关,赴交通局等机关单位,进行法治宣讲,为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统计工作者提供统计法律知识宣讲。送法进社区,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向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广大群众宣传宪法及统计法相关知识,并分发宪法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册和统计宣传彩页。
7.持续深入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定期举办“淮统大讲堂”、在媒体发布专栏专题文章,编印发放《坚持依法统计》读本,紧扣法治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第六届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市中院民事纠纷案件庭审旁听等活动,在机关办公区和门户网站设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宣传海报、举行宣誓仪式等,在全市统计干部中持续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普法教育。举办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执法规范和统计业务专业知识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四)聚焦诚信建设,加强统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8.依法做好信息公开。不断提升统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淮安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任务清单》分工任务,常态化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使用,定期登录省监管平台进行事项维护,及时发布监管动态。认真做好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管理系统、市政务服务管理系统、省市场监管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等平台使用,开展“双公示”信息自查,优化统计政务信用信息公示、信用评价、信用审查、结果反馈、案例公示等功能。
9.全面加强诚信建设。在各级各类对象中常态化开展遵守、执行、维护统计法的信用承诺活动。继续组织全市新增列统企业签署统计诚信承诺书,并根据市信用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将统计信用承诺模板列入淮安市信用承诺管理系统。根据省统计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事后抽查和认定工作,完成2023年度统计信用市级“红名单”企业认定公示和省级“红名单”企业推荐工作。认真实施信用修复告知要求,落实国家局和省局关于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做好失信行为认定、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完成信用修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发挥表率带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定期召集或参加局党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动员部署等学习活动,通过“一把手”讲座、点评发言、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依法治统。把统计法治建设作为全市统计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推动,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推动统计监督、“双随机”执法检查、问题查处等重点事项进展。审定和实施统计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难题。三是依法依规履职,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保障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为全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全面。一些领导干部学法不深不广,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掌握不深不透,法治意识仍需加强。二是普法方式仍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在融入基层和群众方面的创新措施仍不足,普法宣传覆盖面窄,形式单一,一些基层干部、统计人员和调查对象对基本的统计法律法规了解不够。三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地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一些执法人员缺乏统计执法经验,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4年,市统计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坚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推动各部门及统计机构全面落实依法统计责任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推进“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行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开展。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持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综合利用统计执法检查、日常检查、“双随机”抽查、数据核查等,及时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依纪依法处分处理相关责任人。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加强统计执法与统计业务联动,不断提高统计执法能力。
(三)持续推进执法队伍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员法治学习活动,努力实现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重点抓好一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执法流程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