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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896/2023-00013 发布机构 淮安市统计局
文  号 淮统〔2023〕18号 公开日期 2023-04-14
文  号 淮统〔2023〕18号 公开日期 2023-04-14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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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中心,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经发局,市局各处室:

现将《2023年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安市统计局

2023年3月30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2023年淮安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要点

 

今年是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的启程之年,也是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更好展示“象征意义”再出发的起步之年。全市统计法治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局重点任务,聚焦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法治工作水平,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淮安新实践起好步开好局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强化各级责任担当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作为学法重点,召开专题学习会、视频讲座,组织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营造普法氛围,巩固学法成效。面向社会采取户外宣传、送法上门、微信推送、H5等新媒体新技术,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全体公民统计法治意识和素养,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入脑入心。

2、压实各级防惩责任。贯彻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淮安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文件,推动各个层面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相关责任。通过专题学习、法治广场实景课堂等形式,加强对市、县(区)、部门和镇(街道)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宣传,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抓好统计普法宣传

3、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全市“四个层级”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学习。一是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等文件。继续联合组织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和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二是重点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遵法。周密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细化工作目标与任务。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利用“统计大讲堂”和“业务培训前半小时学法”等形式进行普法学习,确保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二十六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认真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守法。各专业在举办对辖区内各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四上企业”专题培训时,应进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借助联网直报平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让统计调查对象遵守法纪,敬畏法纪,自觉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从数据源头抓好数据质量,保证数据真实性;四是积极推动社会公众知法明法。利用“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联合县区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认知度。

4、充实统计宣传阵地。做好统计普法宣传“五型”阵地更新维护、提档升级,积极推广清江浦区社区统计“花街”模式和淮阴区、淮安区统计法治长廊建设经验,推动金湖统计宣传“小喇叭”向其他县区推广。通过组织观摩、学习交流等方式,引导县区、镇(街)充分利用公共广场、公园、公益性场馆、户外固定广告、建筑围挡等场所设施,开展具有知识性和观赏性的统计宣传教育。

三、抓好专项纠治工作落实

5、推动纠治工作落实。加强全市专项治理行动的统筹部署和推进落实,开展专题学习,召开会议部署,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自查自纠和专业核查,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对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各板块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做好督导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任务。

四、指导专业开展行政指导

6、开展统计行政指导。根据日常调研掌握的情况、各专业联网直报平台报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统计基础建设比较薄弱镇(街、园区)、联网直报企业的行政指导,抽取部分乡镇(街道)进行现场指导。

五、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

7、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严格落实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统计执法检查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统计责令改正通知书、统计行政处罚告知书、统计行政指导现场告知改正等法律文书记录和使用,提升统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8、实施统计“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推进联合“双随机”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六、加强诚信建设

9、加强统计信用建设。层层签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建立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严格落实淮安市统计信用“红黑名单榜”实施办法,照“谁认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采集、认定、推送、公示,加强联合惩戒,引导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七、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上台阶

10、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深化拓展统计基层基础“四个一”工程,全面推动一个机构固根基、一名能手领队伍、一套制度立标准、一本台账提质效的工作模式,牢固源头数据质量基础保障。重抓市级功能区统计基础建设,推动统计工作向镇街延伸。进一步落实市局领导班子联系县区园区制度,推动下沉一线解决基层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关心扶持,提升办公装备水平,探索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补贴机制。